党委学生工作部党总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5月11日上午,党委学生工作部党总支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在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401会议室开展,党总支书记靳祥鹏同志主持,党总支全体领导班子、党委学生工作部第一、第二支部纪检委员参加,机关青年读书班学员列席本次学习。
重点领学,深学细研
靳祥鹏书记首先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引读导学。《条例》的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在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全体党员必须把握目标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必须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相结合,要加强警示教育,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这个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还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通过重点列举解读《条例》中与学校事业发展及学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文,靳祥鹏书记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体党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这次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二是在学习过程中要遵循新时代学校高速发展和学生工作对象发生变化的规律,谋求进步;三是要做到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促进,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四是在工作过程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做好部门协同和调查研究,推进学生工作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个人自学,积极分享
学习过程中,各位党员同志纷纷结合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主任国珈同志表示,必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部署任务,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重点导向,着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纪律自觉。
学生工作管理处副处长林美珍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主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自觉与清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她必把将《条例》学习付诸实践,在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港澳台学生教育管理等政策流程规范、经费使用规范和效益等都有极高要求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要始终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为推动育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委学生工作部第二党支部支委彭雪婷同志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对党员行为的规范更加具体和细致,不仅明确了党员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还对各种违纪行为规定了更为详细的处分标准。作为一名高校学生工作者,要做到育人者先育己,时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才能做到思想坚定、言行一致、廉洁自律。
接下来,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带领各支部及广大党员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