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招聘流程与业务指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的优良校风学风,中山大学持续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招聘与培养。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山大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或获得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
(四)学有余力,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五)报名应聘前须征得导师同意(暂未确定导师的,可由辅导员签署意见)。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
(二)用人单位接受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并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三)用人单位在符合核定在岗人数的前提下,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用人单位填写《中山大学院系学工队伍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录用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附件1、2、3的WORD文档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sysuszb@mail.sysu.edu.cn,邮件注明:XX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招聘材料;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将符合要求的被录用人员录入系统;
(五)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签订协议书,被录用人员正式上岗。
四、待遇和管理
(一)学校按国家“三助一辅”规定每月向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发放工作津贴,博士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每月津贴2500元;硕士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每月津贴2000元。
(二)学院需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细则》,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每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工作不称职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校有权解聘并停止发放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附件:
1、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2、中山大学院系学工队伍情况统计表
3、中山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录用人选信息汇总表